新購電動自行車 補助延長至年底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環保署修正發布「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及「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將購買電動、電動輔助自行車的補助期限從原訂的102年底延長到今年底止,補助也提高,最高可獲得6,000元補助,新規定從即日起實施。 環保署空保處說明,103年開始,民眾若購買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每輛可獲補助3,000元,但民眾若提早購買使用共通規格電池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分別增加新台幣3,000元及500元,換言之,每輛車可獲補助6,000元及3,500元。 由於環保署從104年開始,將修改規定,必須使用共通規格電池才能獲得補助,且調降補助金額為3,500元及1,500元,環保署呼籲民眾把握機會選購。 環保署指出,近年透過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相關補助措施,每年銷售總數已逾3萬輛,約占全國機車銷售量5%。希望再搭配電池交換系統提供民眾更便利使用環境,逐步取代傳統機車。 環保署說,前2,500名加入電池交換系統的會員,可以獲得電池交換費用補助金額,每人最高5,000元,希望多管齊下,加速推廣使用電動二輪車及電池交換系統,也希望民眾多購買使用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共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