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加強取締 車不讓人、行人違規 最重罰三千六

中國時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明天起,民眾不管開車或走路,若未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就小心荷包失血。警政署昨天表示,從十一月一日起,全國警察機關針對「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展開為期半年的專案加強取締,呼籲民眾尊重路權,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此外,針對近來酒駕奪命仍居高不下,警政署要求各警局持續大執法,每月增加兩次全國同步取締酒駕的專案勤務,各警局並且自辦兩次以上的取締勤務,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 警政署指出,今年一到八月,行人死亡人數一百六十人,比去年同期增加八人,顯見行人交通安全問題漸趨嚴重,因此訂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從十月初加強宣導,並自明天起到明年四月卅日專案執法,以後則列入常態性執法。 警政署表示,此次取締重點包括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車輛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先通行、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以及行人於交通頻繁的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跑、坐等阻礙交通等五項。 對於車不讓人的違規認定標準,是以車輛行經無人指揮路口時,其車前緣進入行人穿越道時,如距離行人在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則認定為違規,員警必要時,也會輔以錄影或照相方式採證,減少爭議。車不讓人,將視情節開罰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 警政署呼籲駕駛人禮讓行人先通過,但也希望行人過馬路時,要快步通過,不要有講手機、滑平板電腦等漫不經心、閒逛等行為,否則將吃上三百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