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東峽谷園區 規劃改善
基隆市議會定期大會市長施政總質詢,市議員陳江山關切暖東峽谷園區管理與公廁、增設保護壺穴相關法令機制等議題,市長張通榮答詢指出,將請交旅處研究法源依據與可行性,在訂定保護壺穴法令方面,文化局長張建祥表示,將配合產發處一起努力。 陳江山議員質詢時首先關心暖東峽谷公廁,尚未使用即將拆除,他認為相關規劃應有周延思考,避免占用道路與浪費公帑之疑,由於園區契約將到期,未來有何規畫,他建議市長能否比照南投、宜蘭等縣市,站在輔導角度,交由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管理。 交旅處長王圳宏答詢時指出,主因峽谷內大部分土地不屬市府,現階段由市府向林務局羅東林管處租借,不允許增擴建行為,園區進去靠停車場才屬市府土地,因應需要才增建廁所,現階段基福公路拓寬,原決議採高架,經民眾與環保團體於說明會中反映,才改沿東勢街平面拓寬,造成廁所四分之一在路權範圍內,經協商,後續公路總局將公廁補償部分,將撥付給我們並作因應。 王圳宏處長也表示,園區經營將於本月初到期,因為當初契約中業已明定,造成無法修繕老舊設施,現階段已著手進行營區規劃改善,相關經費,未來基福公路通車後,可結合觀光與停車使用,透過公路總局爭取經費改善相關設施,並透過觀光局爭取經費,施工期間進行整理,於施工後重新一併開放;張通榮市長表示,園區維護管理是否交由地區團體,他請交旅處研究法源依據與可行性,朝由地方經營管理,更臻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