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挺胡市長 有條件支持胡版公債法

林佳龍挺胡市長 有條件支持胡版公債法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有條件支持台中市長胡志強委託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提出的公債法修法版本。林佳龍認同要提高地方舉債上限到250%的看法,但針對舉債流量管制,他認為,不應該設下五年為期的限制。他建議政府,應該設立特別預算,做為五都升格的專案補助。

(蕭照平報導)

曾經參與台中市長選舉的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對台中市長胡志強透過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提出的公債法修法版本表示支持。

『現在包括台中縣市合併升格適用過去省轄市舉債上限,不得超過當年度歲出的45%,台中市舉債只能六百億可以相對台北市五千億,對台中台南新北市是非常不公平,胡市長主張把45%增加為250%我們認為可以解燃眉之急,這點我們予以支持』

不過林佳龍認為,在版本中,訂定放寬舉債流量管制有五年期限的落日條款並不妥當。

林佳龍建議政府,短期應該先以編列特別預算,做為五都升格的專案補助,同時再設置地方財政再生基金並且強制還本,協助地方處理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