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政姦殺國二女判免死 檢察總長提「求死」非常上訴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前年3月一名就讀國二的葉小妹,遭到性侵假釋犯林國政姦殺,此案件震驚全國。法院一、二審都判處死刑,但在今年6月份,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不滿。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最高法院判決證據取捨不當、量刑失當等違背法令,20日對林國政提出「求死」的非常上訴。

黃世銘提出的12頁「非常上訴書」指出,二審判決指出,林國政擔心淫行曝光,不但將葉小妹勒頸導致舌骨骨折,明顯有置她於死之意圖,此舉已經顯示林國政視人命如草芥,非與社會永久隔離不足以實現社會正義,判處林國政死刑,才符合比例原則。

6月27日,林國政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最高法院依觀護人調查報告,指出林國政因智力不足,導致他是非判斷能力不足,加上林國政提出懺悔書,希望能到死者墳前上香致意,因而認定他還有矯正治療的可能,因而改判他無期徒刑。

但黃世銘提出的非常上訴書提到,觀護人報告書內容雖花費1個月調查完成,但實際上2名調查者僅探訪林國政3小時就寫出報告,調查過程草率;報告還提到林國政的智商僅76,但最高檢察署卻調查發現,林國政還可在法庭上進行詰問;家上林國政是性侵累犯,過去先因犯下2起性侵案坐牢,但治療無效,出獄1個多月就又性侵3女,包括遭姦殺的葉小妹,最高法院卻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明顯違反罪與罰的比例原則,量刑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