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不出肇事者 撞人成癱判無罪

7年前,陽明海運現任副總經理葉陳輝,跟屬下陳奕政共乘一車,在高雄和騎機車的民航局職員王銘麟擦撞,王銘麟四肢癱瘓,但經過一二審,車上兩人都無罪定讞,連家屬求償的1744萬都免賠,這讓家屬很難接受,說車禍是事實,難道那是幽靈車還是遙控車嗎,不服判決的王家打算提起非常上訴。

37歲的王銘麟,車禍四肢癱瘓,倒臥床上,生活仰賴家人照顧,原本在民航局工作,長相英俊帥氣的他,7年前一場車禍,人生全變了調,讓他意志消沉,甚至自暴自棄大喊「把我弄死可以嗎」,官司纏訟7年,法官判決當時開車的車上兩個人,刑事無罪定讞,民事部分也不須賠償。

在2005年3月7號下午,高雄市中山四路,陽明海運上司葉陳輝,和部屬陳奕政共乘的轎車,左轉時碰撞騎機車的王銘麟。當時陳奕政當場承認駕車肇事,刑事部分一審判決他6個月徒刑,但當時目擊證人說,親眼看到葉陳輝從駕駛座下車,法官採信,改判陳奕政無罪定讞,王家改告葉陳輝過失重傷害,告陳奕政頂替,但二審法官認為陳奕政才是駕駛,加上證人說詞,前後矛盾,指證有瑕疵,判葉陳輝不起訴,陳奕政也不涉頂替罪,車上兩人全都無罪。

一場撞人癱瘓的車禍,最後竟然沒有人需要負責,連民事部份賠償的1744萬也全部免賠,由於官司已經無罪定讞,家屬打算提起非常上訴,對王家而言,兒子已經癱瘓,找不到兇手,又求償無門,這樣的判決實在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