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提老舊二行程機車上路配套措施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保局30日表示,為維護廣大民眾的健康,加於高污染二行程機車的管制,但考量少數人的權益,也決定從善如流,允釩O養良好的老車及古董車在合理污染排放的條件下排除適用。 桃園縣政府預訂8月1日公告,自民國104年起,分階段公告行駛滿17~20年以上的老舊高污染二行程機車為空氣污染行為,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管制、告發和處罰。 這項空氣品質淨區新措施在現階段預公告期間,部分車主反映,他們保養良好且具保存和紀念價值的古董車,並未造成嚴重空氣污染,也非排放青白煙的烏賊車,不應以車齡予以限制行駛於道路上。 環保局對於少數車主的權益和反映也表示尊重,因而訂定合理的配套措施。事實上,環保局調儘效y檢測資料也發現,有部分車齡15年以上保養良好的二行程機車,其污染排放甚至也還可以低於目前政府對於四行程機車訂定的檢驗標準。 環保局強調,基於管制目的及尊重保養良好車輛權益,經考量後,擬將以保存、紀念用途為主的少數古董車(以民國70年1月1日以前出廠為原則),排氣檢驗低於法定標準並取得藍標認證(7000ppm以下)的車輛排除適用,並免專案申請。其他達公告老舊年限但保養良好車輛,經檢測氣狀碳氫化合物濃度低於2,000ppm以下的優級低污染車輛,同樣排除適用為空氣污染行為。 至於民眾常抱怨烏賊車滿街跑污染空氣品質部分,環保局仍堅持烏賊車需再加煙度不透光率檢測,即煙度不透光率不得超過法定30%的標準。而桃園縣政府也自101年7月起,通知遭檢舉烏賊車主於期限內到指定地點檢測不透光率,該項檢測完全免費,檢測結果作為改善參考;不透光率超過30%以上者,建議應立即改善,現場改善可申請最高1,000元維修補助,本年度共編列30萬元補助經費,補助費用罄即不再補助。201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