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上檢察官 蘇煥智點名黃朝貴 濫權不適任

中國時報【陳易志╱南縣報導】 蘇煥智被搜索約談案餘波盪漾,五年前他參選縣長連任,因參加黨部對外舉辦烤肉活動,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求刑。蘇煥智廿一日大動作,以縣府名義行文法務部,以建立濫權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為主旨,點名當年起訴他、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黃朝貴,要求法務部應立即予以免職。 蘇煥智炮打高檢署檢察官黃朝貴,不僅發公文給法務部,副本還送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檢察總長、媒體等機關單位,揭示兩大主旨:一、推動濫權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二、黃朝貴就是典型的濫權不適任檢察官,法務部應立即予以免職。 即將卸任卻遭約談的蘇煥智,連日槓上檢察機關的動作不斷。 他昨日表示,五年前他參選縣長,參加民進黨台南縣黨部舉辦的民眾烤肉活動,沒吃一口肉、沒喝一杯水,還向在場的黃朝貴檢察官致意,表達全力支持查賄。結果卻被黃認為該項烤肉活動有「對價關係」,將包括他在內十四人起訴求刑六至八個月,官司纏身兩年才獲無罪判決,然而黃事後卻高升,令人頗為不平。 他說,他身為縣長、律師身分,都難以從檢調的濫權搜索、約談、起訴中脫身,遑論一般的老百姓。 蘇煥智表示,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他官司纏身鬱卒多年,當事檢察官卻獲得績效高升。他強調,部分害群之馬導致整體檢察官蒙羞,應該剔除、揪出來加以淘汰。 蘇煥智表示,推動濫權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立即將黃朝貴檢察官免職,就是建立此制度的開端。唯有如此,才能導正目前不少檢察官濫權的歪風。 民進黨台南縣黨部主委鄭國忠說,部分檢察官的濫權,坐實坊間說法「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他說,十二月廿五日將展開的五都正、副議長選舉,賄選傳聞甚囂塵上,一票價碼有六百萬元、有上看一千萬元鉅額賄款,這才是檢察官搜索查察的職責所在,豈能坐視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