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勞資和諧典範 中市府促永大機電簽訂團體協約

樹立勞資和諧典範 中市府促永大機電簽訂團體協約

台中市府勞工局鼓勵事業單位和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商,去年至今,多家工會陸續完成簽約,日前永大機電和永大台中分公司企業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由永大機電董事長蔡鋒杰和企業工會理事長宋坤達,代表完成。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市府重視並保障基層勞工權益,支持工會團體永續發展,將持續推動勞資雙贏的勞動條件。

勞工局指出,台中分公司企業工會曾在92年和永大機電簽訂第1份團體協約,有效期到94年止,當時簽訂的協約內容已不符現行法規,工會106年和公司進行團體協約協商,經歷2年多努力,今年2月26號簽訂完成。這次重新簽約內容有許多優於現行法令的規定,有助於企業穩定發展,包括公司訂定特別事假管理辦法,員工到職1年不分職務,享受有薪特別事假3天;每月提撥費用作為員工獎勵金,並按季提撥到員工持股信託專戶內;公司前1年度的經常性人事成本,佔營業收入比例,作為調薪參考依據;公司如有獲利,應發放員工分紅酬勞,公司現金增資時,依公司法規定予員工有優先認股的權利;公司調派員工,勞工有疑義,工會將與公司召開勞資協商會議,再依決議辦理等。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永大機電創立50多年穩健拓展,首開台灣電梯業製造的先河,樹立台灣第1家本土電梯品牌,是台中地區標竿企業之一,而企業工會也是勞工局的好夥伴,為協助永大機電與企業工會勞資協商,勞工局會持續提供相關輔導。這次永大機電與工會的團體協約簽訂,奠定公司永續經營的基石,希望帶動更多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創造勞資雙贏的良性循環。

另外,勞工局積極鼓勵事業單位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約協商,多家工會將陸續在今年完成簽約,勞工局將協助向勞動部申請10到30萬不等的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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