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禁區遭闖 監院糾正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汪淑芬、卞金峰台北8日電)一名婦人7月間輕易闖入機場管制區,進入機組人員休息室,監察院認為相關保安執行單位怠忽安全維護,重要環節漏洞百出,今天通過糾正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

交通部受訪時表示,已督導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改善相關缺失,如在桃園機場圍籬加裝監視器,未來機場公司還將增設先進高科技設備,有效防止入侵,並增加保全人員巡邏機場次數,提高無預警抽測頻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未來也將加強保安檢查。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下午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洪昭男與楊美鈴提案,依法糾正交通部、警政署。

糾正案文指出,桃園機場相關保安執行單位怠忽安全維護工作,界圍圍籬、地勤車輛、空橋門禁及航機保護等重要環節漏洞百出,致手無寸鐵婦人擅闖。

根據糾正案文,警政署未監督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落實機場航空保安管理,交通部暨所屬民航局未善盡航空保安主管機關監督檢測職責,都有違失。

監委調查發現,桃園機場現有輔助保安控制措施存有數項盲點,包括攝影機保安監控能力明顯不足、航警局巡邏勤務安排不當、交通部及航警局對跑道及滑行道的保安權責推諉不清,又未曾實施擅闖界圍保安演習等,影響機場航空保安機制運作,確有不當。

糾正案文並指出,桃園機場公司現由交通部次長兼任董事長,對機場航空保安機制運作,不僅未能發揮權責整合的預期效果,反因行政監督不力,屢有「裁判兼球員」批評,交通部應正視妥善處理。

不過,航警局說,現代化機場應有更先進的機場安全警戒設備,將責任怪到航警及警政署不公平。10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