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提訊李宗瑞 查資金流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案,今天第三度提訊,追查投案細節、資金流向以及他在投案前為何撕碎親筆所寫字條。

檢警查出,有一筆新台幣200萬元匯進李宗瑞帳戶,李宗瑞再將錢以20萬元、30萬元等金額匯到他人帳戶,檢察官當庭要求李宗瑞說明資金來源及流向。

李宗瑞供稱不太記得了,他只記得曾經每月匯款5萬元給當時的女友,作為女友生活費。

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指出,李宗瑞投案前,都住在友人陳美蘭住處,檢警在陳美蘭住處的垃圾桶查扣李宗瑞所寫並撕碎的字條,現在字條已被警方還原,字條提及4點內容,檢方有針對這4點訊問李宗瑞。

他說,字條的內容是李宗瑞當時看媒體報導時,認為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在紙上寫下一些註記,後來李宗瑞決定要投案,就把字條撕碎。

文聞說,李宗瑞今天的情緒相對於前2次提訊,有比較平穩,但被檢方問到性愛影片被散布的相關問題時,他情緒比較激動,因為他知道影片已流到海外,對這些女伴感到很抱歉,但絕對不是他散布出去的,並強調拍下這些影片,與女伴都是「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

李宗瑞的父母李岳蒼及史錦秀透過文聞告知兒子,要面對事實,勇於負責並為自身權益聲請有利證據;李宗瑞則透過文聞要告訴母親「我很想念妳」。10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