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評會表決 若違失重大送監院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天開會,針對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所涉洩密等案,進行表決是否有違失。若違失情節重大,將送監察院彈劾。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天下午近2時在法務部開會,委員彭文正表示,針對兩件評鑑案的相關細節項目,進行表決討論是否有違失,截至下午5時止,仍針對第一案表決中,第二案尚未開始表決。

彭文正指出,被討論的兩件評鑑案,分別是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所涉的洩密及監聽案,以及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所涉的司法關說案。

依照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以及法官法,檢評會經不記名表決,有結論性的決議,可能有三種結果:一是不予評鑑、沒有疏失;二是情節輕微,僅有行政疏失改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懲處,可能面臨記過到書面告誡等處分。

三是違失情節重大且認為有彈劾必要,送監察院審議,若經監察院彈劾,再由司法院職務法庭依法官法判決,最重可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10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