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擄女奪2命 男子獲判免死

殺妻擄女奪2命 男子獲判免死

2014年一名李姓男子,因為和太太離婚後,懷恨在心,竟然到2名女兒幼稚園前埋伏,先拿刀殺死前妻,還擄走女兒燒炭自殺,女兒死了他卻被救活,這樣的行為,法官認為惡性沒有到達判死程度,判處無期徒刑,死者家屬聽到消息,痛批氣到想拿槍槍斃他,也強調將上訴直到判死刑為止。

死者家屬:「不敢將他槍決你叫他,把人拖來我家前面,槍順便帶來我來開。」

84歲的老人家,紅著眼眶、語帶顫抖,老人家痛罵李姓嫌犯,因為離婚後懷恨在心,就到2名曾孫女幼稚園外頭埋伏,不僅殺了他的外孫女,就連6歲的曾孫女也不放過,把人擄走燒炭自殺,孩子死了他卻被救活,這樣的行為,法官認為惡性沒有到達判死程度,依兩個殺人罪竟然只判他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沒死罪沒死刑怎麼現在政府,判這種制定這種法律,改成這樣殺死人應該一命賠一命。」

家屬痛批,難道現在殺人都不用償命嗎?而且還連殺2名至親的人,這樣還不夠兇殘嗎?家屬還說,當天也在場的妹妹目擊媽媽和姐姐遇害,現在經過輔導,心中傷痕還是無法平復。

死者家屬:「沒去那間了現在換讀別間了,老師鼓勵說換別間了,她當場看到媽媽被殺死。」

只要想到一下子失去2名親人的痛,就傷心到睡不著,家屬強調,將上訴到底,要還給母女倆一個公道。(民視新聞曾依翔、陳家祥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