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女友致眼瞎 男判3年半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9日電)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與趙姓女友同居期間,爭吵時因女友提出分手,憤而揮拳重毆女友,導致女友右眼失明,一審被判3年6月。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這名22歲的黃姓男子素行不佳,今年3月底與趙姓女友在豐原的同居住處,因債務問題發生爭吵,趙女提出分手,惹惱了黃男。

黃男一時惱怒,不但用斷腳的椅子丟擲趙女,還以手揮拳毆打趙女,造成趙女的右眼球破裂、鼻撕裂傷、上嘴唇挫傷,經緊急送醫後,趙女的右眼眼球破裂因而失明。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與趙女是同居男女朋友,只因細故,竟不顧雙方情誼,揮拳毆擊趙女,且犯後未與趙女達成民事和解,審理時,黃男一再質疑趙女所受傷害的程度,未見有任何關懷慰問的舉措;反觀趙女以德報怨,在庭上稱「沒有要告被告…我要給被告改過機會,我不願被告去關」。

黃男一審時被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重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1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