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兩岸監督條例無必要性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2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晚表示,兩岸協議監督現行已經有足夠機制,沒有必要再去簽署監督條例。

江宜樺今天和抗議服貿協議的學生對話時表示,不打算退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但盼實質審查;至於兩岸協議的監督,執政黨提出四階段作法。但因為與學生訴求無法交集,江宜樺離開回到行政院後,再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清楚說明立場。

江宜樺表示,行政部門立場是已經配合執政黨要求,制定四階段歡迎國會監督的標準作法,這也已開始在相關的協議中實施,目前來看具有可行性,因此沒有簽署監督條例的必要性。

不過針對抗議團體主張堅持制定監督條例,江宜樺說,首先想知道對方提出什麼內容,才有辦法評論,但強調現行機制已經足夠因應要求。

此外,在記者會上,媒體詢問行政院認同服貿協議逐條審查,但若有修改條文是否代表必須與中國大陸重啟談判?江宜樺說明,一般民主國家雙方簽訂協議,行政部門簽了之後送立法院備查就完成程序,但由於台灣與中國大陸互動比較敏感,所以服貿從備查改為審查,這是朝野協商共識,行政部門尊重朝野協商共識。

江宜樺說,有信心服貿逐條審查可以獲得多數支持,不過若真的被修改,以致產生實質影響,那麼服貿就無法生效,一切就要重來,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結局。10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