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都委會原本就決議 大埔3戶不拆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5日說,如果根據都委會決議,大埔農地爭議至少4戶裡面有3戶,沒有所謂拆遷或立即拆遷的問題。有問題的是住戶內部有人對遷與不遷意見不一。 有關苗栗大埔農地農戶拆遷爭議,江宜樺中午出席國民黨黨政協調平台前受訪表示,外傳內政部決議是要拆除大埔4戶,「我也很困惑,為什麼有這種解讀」,因為根據內政部都委會會議結論,按照當時都委會成員與大埔自救會協商,對這4戶有分別不同的分析與處理建議。 江宜樺說,具體來講,4戶中其中的黃福記這棟房屋,根本沒有牽涉到住屋要拆除的問題,黃福記要求的是農地與住宅要連在一起,但時任行政院長的吳副總統裁示有講過,農地要集中劃設,住屋儘量給予原地保留,所以黃福記部分確實有做到住屋部分保留,只有一小部分圍牆要更動;其他農地部分跟其他農民一樣,應集中劃設。 江宜樺指出,在柯成福的部分,主要是家屬間有不同意見,另外一位家屬,也就是建物共同持有人的郭小姐,贊成要拆遷,也領取拆遷補償費;柯成福自己有不同意見,但在處理上除非能取得彼此間一致,否則地方政府可能就必須拆除建物。後續要看這家能不能取得內部一致。 江宜樺認為,外界最關注的兩戶,分別是朱樹與彭秀春,也就是在兩條馬路斜交的轉角口,剛開始是有顧慮兩戶位置會不會有交通安全疑慮,經都委會邀請交通專業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代表現場勘查後,協商過程大致認為,在這個計畫馬路還沒有大量車流前,其實對交通並不會構成嚴重傷害。 江宜樺坦承,由於突出部分有限,所以都委會決議是朱樹與彭秀春在計畫道路上的合法房屋,建議暫時原位置保留,所以並沒有所謂拆遷或立即拆遷的問題,將來如果要開闢計畫道路,那是另外一個時間點的決定,但在未開闢計畫道路前,請苗栗縣政府加強當地交通號誌設置及管制,以維行車安全。 江宜樺表示,「這就是我所謂的都委會決議」,如果根據這個決議的話,至少4戶裡面有3戶,沒有所謂拆遷或立即拆遷的問題。他指出,只是有些人認為都委會決議就是要拆遷,所以到最後協商、這兩天的發展,有人認為是不是行政院立場在改變,「我們一直依法行事」,也認為都委會歷經2年多協調,是最充分考慮到各個住戶的情況,會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跟地方政府繼續協調。20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