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江田案 第4度撤銷死刑 殺妻、殺岳母

中國時報【林偉信、陳界良╱綜合報導】 沈江田殺妻及岳母害2命的死刑案,最高法院認定原審對於沈的犯案時間及動機未釐清,也沒有進行完整的科刑調查程序,昨日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這是本案第4次遭終審撤銷死刑,死者家屬希望沈被判死定讞的希望又落空。 家住雲林的沈江田與妻相處不睦,妻子因而搬回花蓮娘家居住,99年沈持刀闖入岳母謝金媛家中,猛砍妻子9刀,謝女出面勸架,也被狂砍17刀,母女都因頸部動脈被砍斷慘死,沈殺人後自殘獲救。 全案歷經花蓮地院、花蓮高分院3次更審共15名法官都認定,沈男泯滅人性,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沈殺人究竟是預謀或一時氣憤,行凶的動機與犯意為何?沈是否難以教化,判死有無不當?沈男殺人後自殘是否為了謝罪?有無悔悟?原判決理由與卷內事證不相符,有再加調查審理的必要。 另外,槍擊要犯陳勇志3次持槍掃射酒店,造成4死,被台中高分院判死刑,但遭最高法院以未讓遲到的律師補辯論,及其中2件酒店槍擊案的論述錯置等為由,撤銷死刑,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