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密會李朝卿?綠:有就下台
新頭殼newtalk 2012.12.19 林朝億/台北報導
壹週刊今(19)日報導就在11月20日,檢調偵辦南投災後重建關鍵時刻、遭收押的南投縣政府工務處長黃榮德轉為污點證人咬出送錢給縣長李朝卿的當天,法務部長曾勇夫南下在藝術家白滄沂住處與李朝卿密會,事前還要求李朝卿手機關機、不帶隨扈,以免洩漏行蹤。民進黨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曾勇夫必須說清楚到底有無見面,若有就該下台。對此,法務部一早就發出新聞稿,否認曾勇夫曾於11月20日與李朝卿密會,並將對相關人員提出告訴。
壹週刊報導指出,11月20日是南投縣政府捲入貪瀆案關鍵時刻。當天,南投調查站一早借提已被羈押的縣府工務處長黃榮德,並在偵訊中突破心防,獲得由他經手縣府工程回扣分配,以及受到縣長李朝卿指示,將收得款項交給李等關鍵證詞。黃也順利轉為污點證人。
壹週刊引述民進黨南投縣議員林永鴻的說法指出,曾勇夫當日與弊案涉嫌人李朝卿則在藝術家白滄沂的草屯住所天雕博物館密會。壹週刊還指出,出席者還有李朝卿堂弟李朝華。會面過程極為保密。事前李朝卿還被要求手機務必關機,且不要有隨扈同行,以免洩漏行蹤,雙方會面約1個小時結束;會中曾勇夫向李朝卿說:「這件事情很嚴重,你要好好處理!」
同時,壹週刊也報導,曾勇夫除了到南投演講外,當天下午4時,也前往南投地檢署,引起出入地院律師們側目。
此外,壹週刊還提及11月29日,檢調搜索縣長官邸,並傳喚李朝卿到案時,檢察總長黃世銘當天也正好「路過」南投地檢署等等。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特偵組應展開調查,馬政府也應在最短時間內對外說明,若是查證屬實,曾勇夫絕對要下台。
而法務部則在上午發出新聞稿回應指出,有關曾勇夫於11月20日至南投與前縣長李朝卿密會一事,純屬虛構;當天確與白滄沂在演講會場見面,但演講完畢,並未前往其住處或天雕博物館。當日也絕未與李朝卿在任何地方見面或交談。
至於前往南投地檢署一事,法務部新聞稿則承認,「曾部長只要出席台北地區以外處所之活動,如時間允許均會到所屬機關訪視,為同仁加油打氣」。「演講完畢,南投地檢署代理檢察長邀請部長至南投地檢署向同仁嘉勉,曾部長深感同仁平日辛勞,爰即至該署訪視」。
根據壹週刊整理的南投救災工程弊案大事記
11/7:爆發災修工程弊案,檢調搜索縣府、縣長辦公室等26處,工務處長黃榮德、縣長秘書張志誼和包商吳仲琪遭羈押禁見。
11/20:南投調查站一早借提黃榮德,黃咬出送錢至李朝卿官邸,黃轉為污點證人。
11/20:法務部長曾勇夫赴南投,下午前往省府專題演講,後轉往南投地檢署,再往藝術家白滄沂住所,和李朝卿會面。
11/29:檢調搜索縣長辦公室及官邸,並將李朝卿傳喚到案,檢方提出聲押,檢察總長黃世銘「路過」南投慰問基層司法人員。
11/30:檢方認為李朝卿涉嫌收受廠商回扣及圖利他人,地院裁定有串供之虞收押禁見,即日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