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斥李宗瑞逞獸慾偷拍戰利品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台北地院今依乘機性交罪將富少李宗瑞判刑,法官斥他逞獸慾性侵偷拍9名女子把影片視為戰利品賞玩,犯後不認罪,未見悔意。

合議庭由受命法官蔡羽玄、審判長呂寧莉、陪席法官江春瑩組成。判決指出,李宗瑞性侵多名女子,不顧被害人有的哭泣抗拒說不要,有的酒後睡著,有的甚至月事來潮染紅床單,即使是女友的朋友,李宗瑞竟為了宣洩獸慾都一一硬上,再偷拍下性侵過程。

更可惡的是,李宗瑞不滿有女子對外透露過夜一事,還打電話恐嚇嗆聲,「我會讓妳死的很難看,台北就這麼大,妳小心一點」。

合議庭斥責,李宗瑞相關影片存在電腦內命名為「collection」的資料夾,把犯罪影片視為戰利品賞玩典藏,心態可議。且為滿足私慾,硬上性侵女子,剝奪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犯後逃亡,否認乘機性交等犯行,未見悔意。

台北地院依9個乘機性交罪判處李宗瑞18年6月徒刑;至於15個妨害秘密罪部分判處3年10月徒刑,恐嚇罪判處拘役40日,妨害秘密及恐嚇部分可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284萬元。合議庭並判決李宗瑞應賠償12名被害人總計1425萬元,全案可上訴。另有2人和解撤告。

合議庭上午提訊在押的李宗瑞到庭。理了平頭,身型消瘦的李宗瑞,不停與委任律師鄒志鴻交頭接耳商量對策。鄒志鴻轉述,李宗瑞在聆判後第一反應是生氣及不服氣,刑事及附帶民事賠償兩部分都會提起上訴。10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