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狸重返英國威爾斯 引起外來種爭議

海狸重返英國威爾斯 引起外來種爭議

本報2012年8月31日綜合外電;蘇瑋佳編譯,鄭鈺琳審校

英國農業團體NFU Cymru認為,把在當地絕跡600年的海狸(或稱河狸)重新引入威爾斯地區,可能等同引入新的外來種。

這項爭議的起因是6個野生動物信託組織計畫野放20對海狸,認為牠們有助減少洪水威脅並提升生物多樣性。NFU Cymru說:「時機已經過去了。」因為海狸早已因獵捕而消失在當地生態系中,而鄰近河岸的棲地土地也已被用於糧食生產。這個野放海狸的計畫尚須經過威爾斯政府批准。

保育人士說,在海狸被獵捕殆盡以前,牠們是英國威爾斯鄉間的一部分,但農夫們擔心現在海狸的重返反而成為外來種。

去年有2隻母的歐洲海狸被帶到波伊斯附近1處2.5英畝(約1公頃)大的封閉式莊園,這個讓歐洲海狸回歸威爾斯河谷區的念頭,最早出現在5年多前的研究所產生的威爾斯海狸計畫。研究指出,早年海狸會絕跡是因為牠們的肉、毛皮和香腺引來獵捕,並不是因為棲地遭到破壞。

計畫統籌Adrian Lloyd Jones說,海狸建立領域並不一定要築水壩,牠們所築的水壩也可以調整或移動,以利鮭魚回游或預防小範圍水災,必要時可以捕拾、遷移甚至毀壞來控制水壩存廢。海狸的水壩可以減緩河川因大雨而產生的流速,也可以控制水流、幫助懸浮物質沉積而淨化水質,為返回上游產卵的鮭魚創造更理想的河床環境。

Adrian Lloyd Jones認為海狸是溫和而有效率的濕地及河川林地棲地管理者,但NFU發言人John Kendall說,「在我們眼中,這是引進新的物種,而不是舊物種的回歸。在威爾斯戰士那個年代,海狸的確到處都是,但那個年代已經很久遠了,我們可以肯定無論是威爾斯戰士或海狸都沒見過我們現在種的這些作物。」

在海狸計畫中,95%的海狸活動會發生在距河10公尺內、98%在20公尺內,而100%的活動會侷限在距100公尺內,但農民意見領袖認為2009年在蘇格蘭的野放計畫顯示牠們會跑得更遠,並逃避追捕。John Kendall說,「當社會大眾開始支持控制海狸數量和分布時,其適法性將造成歐洲法律上的問題,此外,農業環境相關計畫鼓勵在河濱土地上種植並栽種樹木,使得集水區不適宜引入海狸。歐洲海狸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在於牠們所造成的影響。」

海狸計畫認為野放海狸所築的水壩可能會因圍堵水面而造成小規模的洪水,但牠們所帶來的環境和生態利益將遠超過管理所需的成本,威爾斯政府發言人則說,他們歡迎各種建言,但任何海狸野放均須經過許可。

※ 同步刊載於台灣濕地網;參考資料:BBC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