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教唆傷人 黃枝成500萬元交保

中國時報【簡浩正╱花蓮報導】 喧騰一時的花蓮市代會前主席黃枝成涉教唆傷人案,花蓮高分院十九日開庭審理後,晚間裁定黃枝成以五百萬元交保,全案將在三月七日宣判。 花蓮市代會前主席黃枝成去年六月率團到中國大陸考察,不滿同行女市代謝宜萱嫌他遲到,惱羞成怒後教唆司機李志興飛踢毆踹,造成謝宜萱受傷;另外,黃還被控壟斷台鐵車票、恐嚇藝品店業者等。經檢方提起公訴,花蓮地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拘役五十九天、褫奪公權三年,並且續押另案待審。 而法官裁定時同時列明附帶條件,要求黃枝成必須於每晚八時至九時前往轄區派出所報到,並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靠近謝宜萱住處和辦公處所一百公尺以內,也不得有騷擾謝宜萱等不法行為。 黃枝成因案收押看守所期間,即辭去市代會主席與代表職務,之前審理時他曾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身體健康欠佳,有睡眠呼吸中止症及心血管等多項疾病需要就醫,爭取交保機會,昨天終如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