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促簽CEPA 陸委會說NO

工商時報【記者謝璦竹╱台北報導】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重申,香港希望與台灣訂立更緊密經貿合作安排(CEPA),對此,陸委會昨(1)日表示,目前沒有接到商界提出這方面需求,另外,CEPA是大陸與香港簽訂的經濟合作協議,相關模式不適用中華民國與香港。 針對有評論指出,台灣因談判人手不足,因此香港不是台灣簽訂自由貿易協議(FTA)的優先名單,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劉德勳說,「絕對不是這個問題」。陸委會1日的回應與今年9月「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簡稱策進會)」與香港「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簡稱協進會)」在台北舉行第3次聯席會議時,陸委會前副主委高長的回應一致,當時高長即表示,台灣商界尚未表達此意向,因此政府還沒有相關規畫。 梁振英是29日在世界華商聯合促進會舉辦的「後ECFA兩岸民企經貿論壇」上表示,兩岸三地的差異,是今後調動互補優勢的理想客觀條件,「內地與香港關於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與「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影響深遠,潛力龐大,用好CEPA與ECFA,可以為三地今後的經貿和社會發展添加動力。 梁振英指出,港台工商界對兩地簽CEPA已表達清晰意願,港府會跟進與台灣政府溝通,促進港台儘早展開具體磋商。 策協兩會9月召開第3次聯席會議時,協進會榮譽主席、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也表達與我簽訂全面經貿合作框架協議的意願,這也是他第2度在策協兩會聯席會議上做此呼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