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邊營造工地污染河川 北市開罰34件文山區最多

溪邊營造工地污染河川 北市開罰34件文山區最多

許多營建工地因為靠近溪邊,只要施工不慎,很可能會將污染物質排放到河川溪流,造成環境污染,台北市環保局從去年到今年八月,一共稽查三十四件營建工地排放污染開罰,罰鍰總金額高達兩百三十四萬元,其中以文山區工地十一件最多。環保局表示,對於違反規定造成污染的業者,可依「水污染防治法」處三到三十萬元不等罰鍰。(林麗玉報導)

臺北市環保局二科科長楊維修說,這幾年,位於文山區小坑溪旁的政大二期重劃區興起了許多建案,其中就有一處建案,在進行消防測試時,因為消防泡沬廢液沒有妥善收集,排到道路側溝流到小坑溪,造成魚群大量死亡;另外環保局也曾查獲工程包商,在士林區野溪旁,施作河岸擋土牆灌漿,因為現場沒有有效阻隔措施,導致鹼性的混凝土滲入溪中,造成魚群死亡。而這兩處營造工地都被環保局,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各處7萬元罰款。環保局表示,許多營造建案多選擇蓋在倚山面溪的溪邊,不過由於小溪水質佳、水量不大,水中的生物對水質變化容受力比較敏感,一旦施工過程不小心將有些微污染流入溪中,就可能造成魚群死亡。而環保局從去年到今年八月,一共就開罰34處營建工地排放污染,其中以文山11件最多、再來是士林8件,這兩區佔總告發件數的56%。

環保局表示,為了避免環境、河川遭到污染,環保局即日,會加強稽查,對於違反規定造成污染的業者,都會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營建工地最可能造成污染的時候,是在基礎開挖時,裸露的開挖面經過降雨沖刷後,會形成大量泥漿水,環保局也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營建工地,在施工前要研擬「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送環保局審核核定後實施,工地如果沒有依核定的「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執行,將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1萬至60萬元罰款,情節重大者,更可以要求停工、停業。 (照片由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