澱粉類製品解禁?!可免貼安全證明

澱粉類製品解禁?!可免貼安全證明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毒澱粉風波平息?臺北市衛生局因應「衛生署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執行安全證明稽查。自102年6月1日起已無檢出順丁烯二酸不符規定之產品,顯示違規業者已完成安全原料之更換,衛生局表示,自6月20日起,店家可免貼原料安全具結證明,不過日後「順丁烯二酸」仍列入例行稽查項目,但如有不實者,將依法處分。

截至20日為止臺北市衛生局共計稽查3,209家業者,有23家不能提供安全證明,23家經複查皆已符合規定。衛生局未來仍會將順丁烯二酸列入例行性稽查項目,以確保飲食安全。

新食管法生效 違法添加物可處1500萬

新修正之《食品衛生管理法》已於102年6月19日公布施行,食品業者製造或販售之各項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如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5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