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金馬獎 宜縣府槍殺鴿子
中國時報【王亭云、李忠一╱宜蘭報導】 為讓廿四日的金馬獎頒獎典禮順利舉行,工作人員昨天竟血腥地以空氣槍射殺定居會場的鴿子,讓金馬獎蒙上殺戮汙名!宜蘭地檢署表示,若使用的槍枝具有殺傷力,則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最輕也要判三年」。動保團體則斥殺鴿野蠻,不排除典禮當天發動抗議! 金馬獎頒獎典禮在羅東文化工場舉辦,成為鴿子棲息處的鐵棚屋頂,時常成群盤旋,讓工作人員十分頭大,以鞭炮聲、風箏等方式驅鴿,但都沒有效果。縣議員陳鴻禧昨譏諷會場是「全國最大公設鴿舍」,鳥屎如果滴到盛裝出席的藝人們還像話嗎? 昨中午文化局長林秋芳說,只要彩排測試音樂時,鴿子就會飛離會場了。孰料,下午竟傳出文化局員工持空氣槍射殺鴿子。 有目擊者指出,當下聽到四、五聲響,只見羽毛飄下後一隻鴿子從天而降,「砰!」一聲掉落舞台前方第一排座位區裡,彎下身仔細一看,發現鴿子一動也不動、流了血。有工作人員得知,趕緊伸手將鴿子取走「滅證」。 附近的東光國中學生聽聞後說:「不應該傷害動物。」議員陳鴻禧則痛斥「太粗魯!太可惡!」他說,是希望能驅趕鴿子,但用槍射擊太超過。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大呼「不可思議!」她表示,金馬獎為國際盛事,此事卻讓其成為「國際恥辱」,要求文化局立即道歉,以及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等單位,應對其追究責任、依法懲處。若廿三日沒有答案,不排除金馬獎當天到場抗議。 究竟是何人射殺鴿子?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秘書李汪慶坦言:「是文化局的員工。」他說,該名員工平常有玩空氣槍,想效法機場驅鳥,孰料卻「誤傷」鴿子,該名員工對此感到相當懊悔。 雖然文化局發布新聞稿坦承疏失,並將此事件定調為「誤傷鴿子事件」,但據知,鴿子遭擊落後已死亡。 文化局以《個資法》為由拒絕透露該名員工身分、職稱。 陳玉敏表示,殺鴿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還違反《動物保護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廿五條還規定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宏松表示,倘若射殺鴿子的槍枝經鑑定具有殺傷力,則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最輕處三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