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大台北銀行商標 富邦勝訴
富邦銀行與台北銀行合併更名為「台北富邦銀行」後, 因為有部份業務仍然沿用「台北銀行」, 認為由台北第一信用合作社改制的「大台北銀行」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因此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大台北銀行改名,現在獲得了最高法院勝訴,七年內已經改了兩次名的大台北銀行,現在又要改名了。
富邦銀行在民國91年吃下台北銀行,改名為台北富邦銀行,並擁有「台北銀行」的商標權, 但之後竟然出現「大台北銀行」,擔心民眾搞混,因此富邦金一狀告上法院,並獲得最高法院勝訴。
這起商標之爭可以說是小蝦米對上大鯨魚,22家分行的大台北銀行,前身是台北第一信用合作社,後來改制為稻江商銀,4年前才改名為「大台北銀行」,沒想到就被127家分行的台北富邦銀行盯上,透過法律途逕,要求他們改名。
民眾覺得不會混淆,是因為中文名字「大台北銀行」和「台北銀行」差了一個字,但是二者的英文名稱卻是一模一樣,更別說富邦還有不少業務, 仍以台北銀行沿用辦理,就連台北銀行商標字樣的金融卡、信用卡、存摺也還在外流通,因此最高法院才會判決「大台北銀行」敗訴,要改名,而且要將判決書登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