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快永和段弊案 5人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日電)新北地檢偵辦新北環河快速道路工程永和段弊案,今天凌晨向法院聲押營建署兩名工務主任等5人。法院裁定均羈押禁見。

新北地方法院認為,營建署三重工務所主任郭見忠、台北工務所主任游志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

另外,中工曾姓經理、中工賴姓員工和中工工務所曾姓班長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法院表示,5名被告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懷疑,營建署工務主任等人,涉嫌捏造不實理由,協助中華工程公司,將原本應在去年4月間完工的新北環快永和段工程,延期3次到今年1月間完工,讓中華工程逃避因違約,須每天賠償營建署工程總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檢調追查後更發現,中工涉嫌招待被告等人,到酒店喝花酒和帶小姐出場,每次消費金額約在新台幣4萬到10多萬不等金額。10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