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公告蘇丹色素等16物質為毒化物 高環局:源頭管理把關食安

為強化管理化學物質,避免不合法化學物質流入食品供應鏈,環保署於今年六月二十八日公告十六種化學物質為毒性化學物質,包含蘇丹色素(蘇丹一號、二號、三號、四號、紅G、橙G、黑B、紅7B)、二乙基黃、王金黃(塊黃)、鹽基性芥黃、紅色二號、氮紅、橘色二號等十四種可能非法添加於飼料或食品中的色素,以及環境中不易分解的月桂酸五氯苯酯及全氟辛酸二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高市府環保局表示,蘇丹色素等十四種物質是工業用染料,非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有部份業者為了降低成本或增加賣相,添加於食品或飼料,造成人體健康風險。另外提醒業者注意,這十六種物質無論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等運作行為,都須申請核可才可以運作,透過核可及申報制度,瞭解其流向,後續業者必須於期限內依規定辦理,包括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進行定期申報、七月一日前完成標示,一○九年一月一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製造、輸入、販賣等運作,未依前述規定則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新臺幣六萬元至五百萬元罰鍰。另針對十四種具食安疑慮物質,須在容器包裝上標示「禁止用於食品及飼料」,以降低誤用的可能性。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為提升國內業者對於化學物質管理效能,從源頭控管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與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共同研擬推行化工原料業及兼售食品添加物業者自主管理作業指引,建議業者藉由落實「四要管理」:流向管理、貯存管理、標示管理及販賣風險管理等四項自主管理措施,從源頭預防食安風險化學物質系統性流入食品之風險,進一步保障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