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銷售健康險 死亡不給付

中國時報【洪正吉╱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日表示,未來產險業者賣的健康險,除重大疾病險、癌症險外,理賠都只能以填補生病、醫療產生的費用為主,不再含蓋死亡給付項目,以利與壽險業者銷售的健康險保單區隔。 金管會昨日預告修正「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金管會表示,過去發現有3到4家的產險公司,銷售的健康險附加傷害保險,承保範圍包含因病死亡的死亡給付,造成產壽險業者的健康險商品,毫無差別。 金管會指出,考量產險與壽險所賣的保單有區隔必要,加上產險業的行業特性,因而修改產險業傷害保險及健康險管理辦法。 未來產險業者的健康險,除了不再含蓋死亡給付項目外,也不可以利用巧立名目方式,以慰問金或是喪葬費用等項目,變相理賠死亡保險金。 至於產險業銷售的重大疾病或癌症保險商品,金管會認為,雖然也含有死亡給付項目,但屬於特定疾病所致的死亡,不會跟壽險保單混淆,因此重大疾病險、癌症險仍可理賠死亡給付。 金管會強調,產險業者銷售的健康險不再理賠死亡給付後,風險將大為降低,保費也將相對便宜,估計保費可以再降1成以上。依照行政程序,新規定最快農曆年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