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局:克流感展延至7年仍有效
花蓮縣壽豐鄉一名診所醫師,為了抗議疾病管制局開放「過期」的克流感藥品,竟作勢對男大學生施打過期未受核准的流感疫苗,聲稱以「打假針」喚醒政府對過期藥品亂象的重視。疾管局強調,克流感膠囊於先進國家之有效期間,已核准展延為7年,是合格有效的藥品。
▲ 疾管局強調,克流感膠囊於先進國家之有效期間,已核准展延為7年,是合格有效的藥品,絕對不是讓民眾服用過期藥。(圖片提供/疾管局)
疾管局表示,目前發放給合約院所使用的效期展延公費克流感膠囊,都是經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由原本5年展延有效期限至7年,這做法是跟進世界先進國家,包括美國於2007年12月3日、歐盟於2009年5月7日、澳洲於2009年5月1日,均將克流感核准效期由原本的5年,再展延至7年效期。
疾管局強調,展延克流感膠囊的效期,除了依據科學數據資料,證實藥品於7年效期內也合格有效,也是善用國家資源的作法。為符合國內藥政相關規定及減少民眾疑慮,提供民眾的克流感,均已重新黏貼含有核准字號的效期標籤覆蓋於舊效期上,絕對不是讓民眾服用過期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