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以吹風機吹乾衣服燙傷男嬰 保母起訴

嬰兒喝水時把衣服弄濕,保母居然沒有換下衣服,直接以吹風機吹乾衣服,導致一歲嬰兒胸部二度燙傷。男嬰家長不滿提告,儘管保母矢口否認,但未能通過測謊。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傷害將這名離譜的保母提起公訴。(彭清仁報導)

起訴書中指出,新竹縣五十二歲的邱姓婦人,九十九年十一月間,在照顧一歲的呂姓男嬰,由於喝水時呂姓男嬰不慎把飲水打翻潑濕上衣,但邱姓保母卻未幫男嬰換衣服,而是直接拿起吹風機,直接朝男嬰的胸腹部吹乾上衣,而男嬰因為高熱而哭鬧哀嚎,但邱姓保母卻不予理會,結果造成男嬰的左胸部有一小塊皮膚二度燙傷。

男嬰的家長發現後認為保母實在太過離譜,於是向檢方提告。但邱姓婦人在檢方偵查庭訊時,否認拿吹風機近距離吹乾上衣,並且辯稱是把衣服拉起來在男嬰的身邊吹乾,因此沒有直接向著小孩身體吹。但檢方依據呂童的傷口,認為如果不是直接吹,不可能造成男嬰二度燙傷!加上檢方安排對邱姓婦人進行測謊,結果邱姓婦人對於是否直接拿吹風機往男嬰身體吹,情緒有明顯的波動,因此有說謊的嫌疑,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將邱姓保母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