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保盟:補充保費不公「遍地開花」
加計補充保費的新制健保,元旦上路以來陸續引發批評,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表示,補充保費的不公已遍地開花,但政府不思考修法的必要性,反而持續玩法弄權,因此衛生署上周逕自解釋研究生比照大學生,兼職所得提高至基本工資才收補充保費;內政部更發文聲稱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因此不予以補助,更凸顯補充保費對弱勢的不公義。
▲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表示,補充保費的不公已遍地開花,內政部更發文聲稱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因此不予以補助,更凸顯補充保費對弱勢的不公義。(攝影/張雅雯)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補充保費的設計原本就是一場災難,衛生署更是一再「從善如流」曲解健保法,因此兼職所得這一項,會因不同身分別而有差額下限,這個做法本來就違法,上周又因研究生及部分立委質疑,衛署逕自擴大優惠對象,解釋研究生比照大學生,擔任研究助理費用,也是超過基本工資才要收補充保費。她批評這種「朝令夕改、法隨心證」的做法,根本就是玩法弄權。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質疑,如果衛生署真的為經濟弱勢者設立優惠門檻,難道與研究生相比,失業勞工、沒有所得的家庭主婦、背負學貸的青年勞工,就不是弱勢?他以失業者為例,一般健保費每月繳749元,保費相當於月薪48000元的受僱者,若為了生活而到處打零工,每筆兼差超過5000元還要再被收2%補充保費,認為政府根本柿子挑軟的吃。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也指出,補充保費的設計不僅擾民,也讓其他行政機關無所適從。他表示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老人福利法》規定,政府應補助身障者與中低收老人的社會保險費,但內政部卻因不知如何編列補充保費的預算,日前發文解釋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因此這些依法可獲補助健保費的弱勢,卻必須被收取補充保費,非常荒謬。
督保盟呼籲,即將召開的健保會,務必要將補充保費衍生的亂象列入議程,全面檢討;在修法停止補充保費這種不公平的設計之前,也要求衛生署既然可自行解釋哪些人屬於經濟弱勢者,應該把失業者與以眷屬納保者也納入,讓他們的兼職所得若未達基本工資,同樣不必收取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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