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自行車應有專用幹道

自行車通勤愈來愈夯,為了「維護」這個風氣,台北市規劃行人、自行車共行車道;過去交通部也曾將自行車定位為「速人」,現今北市也有意將自行車視為行人,不僅自行車上人行道,連騎樓內也見自行車橫行,主管單位視若無睹;但是自行車畢竟仍具備「車」的條件,主管單位應闢出自行車專用道,人車共行的權宜之計並不適當。 市區擁擠,人車雜遝交通混亂,都會區交通運行有先後次序,過去因車輛行動效率高,人行速度緩慢,交通規劃都是汽車優先,馬路上最好的通行位置都留給車輛,既然車輛可以「霸道」,當經濟環境改善時,買自用車就成為民眾「行」的優先選擇,人人依自己需求購車,於是汽車與機車塞滿路面,交通不再順暢,空氣污染與噪音伴之而來。 交通經過長時間混亂,行政單位終於開竅,了解到所有的交通建設都是為人而設,即所謂人本觀念;今年起開始執行十字路口禮讓行人方案,台北市也將加長行人通過馬路的時間,行人遇綠燈過馬路,可以不必讓車輛先行,也不用再以小跑步去追趕小綠人燈號的步伐,行人在道路上可有些尊嚴。 行人優先並不是新觀念,都會交通壅塞問題存在多年,已開發國家早就了解都會交通無法滿足所有運具,要解決這個難題必須排出優先順序,既然交通建設是為了人而存在,勿庸置疑人必須排在第一位,而車輛尤其是私人車輛,就得依序往後站,其中以私人車輛製造最多污染與噪音,歐美許多都會區主政者,早就傾力規劃大眾運輸系統,以求都會區通勤不需使用私人運具的目標;在達成目標後就開始「懲罰」私人運具,採取的行動包括:限制私人車輛進入都會區、收取進城費、提高市內停車費等。 即使私人運具進入市區,也因排序在後而有行車限制,譬如市中心行人徒步區範圍日益加大,車道不再占用馬路最好的行動位置,行經十字路口,必須很有耐心的等待行人穿越,如果不想受這些限制,那麼最好改乘大眾運輸工具,享受行人在市區行動的最優先權,與其他行人一同踱步於安靜與清潔的道路上。 至於自行車通勤,也是解決市區交通問題的方法之一,但是自行車不是沒有交通問題,以國內而言,民國四、五十年代,交通尖峰時刻馬路上盡是爭道的自行車騎士,也是一種夢魘。為了避免歷史重現,都會區內自行車必須限量;法國巴黎實施公共自行車制度,就是希望騎士都使用公共運具,而不是每人都去買一台車;公共自行車要如自用車般方便取用,就得廣建租賃站,巴黎兩萬輛公共自行車,就設了一千五百個租賃站,三百公尺之內必可找到存取地點;另外就是廣建自行車道,可讓自行車騎士也有幹道可行。 台北市是國內五都最需要也是最具公共運輸條件的都會,捷運信義線即將通車,松山線也將完成,捷運路網成型營運效率必增,主要運輸轉為地下,地面道路必會清出許多空間,依理路面應重新規劃,市府大力推薦的YouBike應有一席之地,自行車幹道如能建立,配合增設自行車租賃站,以公共自行車通勤應比公車更有效率。 台北在敦化自行車道失敗後,似乎失去了建構市內自行車道網的勇氣,以人、車共行車道來增加自行車道長度,是沒有遠見的偷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