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出六大策略 台商返鄉 2年創3千億產值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昨(24)日核定「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預計11月1日啟動,將透過外勞政策鬆綁,強化土地供給面等政策,達到2年內促進台商回台投資2,000億元目標,行政院預估將創造整體產值3,037億元,增加本國勞工約8.2萬人的就業機會。 行政院昨天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院「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的成效,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透露,陳冲已經核定新亮點之一的「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11月1日起開始推動,具體資料將待完成彙整之後,會再對外發布。 核定的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將會採取6大策略,以爭取符合條件的台商返台投資。其中包括了:透過國發基金挹注資金,降低台商資金成本;協助解決人力問題;協助取得土地資訊;機器設備進口關稅減免50%;加速ECFA(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後續談判;加強輔導諮詢、2年內全力吸引台商回流等作法。 經建會建議初步由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以支付委託辦理手續費方式,交由銀行全額出資貸款,讓適用台商的貸款利率維持在2.78%以下,估計每一件貸款案銀行可獲得的委託辦理手續費,為1.5%,貸款利率採郵儲定存2年期利率為基準加碼計算,若情況反應熱烈,最高可增加到300億元,降低台商資金成本。 台商若要回台設營運總部,政府也將協助解決土地需求,包括提供現有工業區土地,以及媒合需要土地的台商和國內廠商的閒置土地,必要時也將協調國產局及台糖釋出適合的公有土地,工業局也會將相關土地資料整理成資料庫供台商參考。 為協助解決台商企業回台後的人力需求,方案中也建議提高外勞配額比率15%或20%,經建會估計,引入基層外勞後,將可創造數目2倍於外勞的本勞就業機會,預估整體方案可增加本國勞工8.2萬人的就業機會。 行政院表示,該方案實施期間為2年,根據經建會評估,每年可吸引台商資金「倍增」回流約1,000億元,2年就是2,000億元,預估可創造整體產值3,037億元,不僅讓勞動力需求上升,並可帶動國內薪資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