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費審查放寬 浮報就停權

中國時報【侯俐安╱台北報導】 日前爆發大學教授以假發票核銷並請領國科會研究補助經費,引發社會關注。國科會昨天通過新修正方案,放寬各大學申請空間,也針對經費浮報新增罰則,將視情況扣減申請學校管理費總浮報總額一到三倍,對浮報教師祭出停權處分。八月一日實施。 國科會檢討現行法規,昨天修訂完成「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與「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部分規定修正案。 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表示,假發票事件後,這次修訂以鬆綁與課責並重,修正四大重點包括,放寬專題研究計畫業務費、研究設備費與國外差旅費三大項目的流用比例,從現行各大項流入廿%、流出三十%,放寬至流入及流出都五十%,超過新制比例才需要報國科會核准。 此外,未來國科會只管大項經費項目,細項由學校自行認定;取消經費細目,避免誤導僵化認定的內容。 基於要點彈性已放寬,若涉及浮報虛報或浮濫認定,國科會視情況將計畫主持人停權、追回經費外,還將減扣申請機構管理費,幅度為浮報總額的一到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