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立法院二讀通過總統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朝野15小時21日再戰

韓國瑜結束院會,面對爭議一語不發快步離開。 圖:金大鈞/攝

[Newtalk新聞] 立法院17日排定審查國民黨、民眾黨團合推的國會改革法案,首先針對國情報告制度化、人事同意權及調查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表決。立法院長韓國瑜晚上12點裁示:「本會會議到此為止,下週二再繼續審議,現在休息」。當晚審議的只有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已通過二讀,其餘人事權、調查權等下週二再繼續審議。


立法院會17日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院會從上午9點開到晚間12點。韓國瑜說,現在已屆晚上12點,會議進行到此為止,21日上午9點繼續開會,進行後續條文的處理。根據藍白提案條文,目前還有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權等條文尚待處理,以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條文。


韓國瑜結束院會,面對爭議一語不發快步離開,被記者問到「院長有沒有看到今天很多立委都掛彩了?」、「柯總召說民主已死,院長你有什麼想說的嗎?會不會覺得很委屈?」、「院長等下會去探視受傷的委員嗎?」、「院長會不會覺得很遺憾」,他僅表示「大家都辛苦了,謝謝」,現場還傳來抗議學生痛罵「丟臉啊」、「不准走」的聲音。


二讀條文第十五條之一規定,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之精神,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二讀第十五條之二指出,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二讀第十五條之四明定,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立法委員第一項之書面問題,總統應於七日書面回覆。但事項牽涉過廣者,得延長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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