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燒屋槍手留字條 最愛殺人

(中央社紐約25日綜合外電報導)紐約州警方說,縱火引誘消防員前來,然後開槍造成兩死兩傷的男子留下字條,表示他希望燒掉住家附近的房屋,並「做我最喜歡的事情-殺人」。

美聯社報導,警方也在這名有重罪前科男子的住屋,發現一具燒得焦黑遺體,可能是槍手失蹤姊姊的遺體。不過遺體身份仍有待法醫鑑識。

62歲槍手史賓勒(William Spengler)在紐約州韋布斯特鎮(Webster)安大略湖畔縱火燒1棟房屋和1輛汽車,引誘消防員來後對他們開槍,並在與警方槍戰後自殺身亡。

韋布斯特鎮警察局長皮克林(Gerald Pickering)說,史賓勒持有一把左輪手槍、一把獵槍和一把.223口徑的大毒蛇(Bushmaster)半自動步槍,14日康乃狄克州新鎮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凶手使用的步槍,就是這款同口徑的半自動步槍。

皮克林表示:「他配備了裝備,發動戰爭,殺害無辜的人。」

皮克林拒絕透露史賓勒所留兩、三頁字條的內容,但念出其中一句:「我仍然必須準備就緒,看能燒掉鄰近多少房子,並做我最喜歡的事情-殺人。」。

一名友人說,史賓勒痛恨和他住在同一個屋子的67歲姊姊雪瑞兒(Cheryl),但是皮克林表示,字條裡沒有說明行凶動機。

皮克林說,這場火災燒毀了史賓勒周遭的7棟房屋。

他表示,史賓勒1980年以鐵鎚敲打92歲的祖母至死,服刑超過17年,1998年假釋後過著平靜的生活。有重罪前科者理應不能擁槍。(譯者:中央社陳政一)10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