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郵報:渣打擺平洗黑錢案 需砸9.4億美元

渣打集團 (2888-HK)(STAN-UK) 洗黑錢事件餘波盪漾。《紐約郵報》指出,渣打面對美國其他監管機構的調查,可能要支付高達 6 億美元的集體和解費,約 46.8 億港元,連同之前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局 (DFS) 3.4 億美元的罰款,渣打或共需為洗黑錢事件支付高達 9.4 億美元 (約 73.3 億港元) 。

《星島日報》報導,渣打雖然已與 DFS 達成和解協議,支付 3.4 億美元罰款,但美國聯儲局、司法部、財政部及曼克頓地方檢察院 4 個監管機構仍聯手對渣打進行相關調查,《紐約郵報》引述消息指,有關機構將與渣打達成和解,和解協議已到最後調整,罰款金額約 3 至 6 億美元 (23.3 至 46.8 億美元) 。

不過,消息指出,渣打有較大可能只需要支付罰款範圍下限,因為部分監管機構相信渣打涉嫌洗黑錢違規的金額應該遠少於 DFS 所說的 2500 億美元。其他監管機構本來亦想低調協商洗黑錢事宜,可惜 DFS 局長 Benjamin Lawsky 的單獨行動破壞了原來的計畫。至於集體和解協議相關細節,或將於 9 月稍後宣布。

渣打早前亦發表通告指,預料短期內將與 DFS 達成詳盡和解條款正式協議,同時會繼續積極與其他相關美國監管當局洽商。

連同早前渣打支付的 3.4 億美元,集團為此次洗黑錢事作的和解費總代價或高達 9.4 億美元,刷新早前 ING 銀行由於被美國監管部門控告為古巴及伊朗洗黑錢,而要支付 6.19 億美元巨額罰款的記錄。報道指,若計入渣打將面臨的罰款,多家銀行由於違反洗黑錢規定而被罰款共 20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