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故遷怒毆死童 男判20年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8日電)男子柯文展被控因與女友細故,即遷怒毆死女友受託照顧的5個月大男童。最高法院今天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等罪,判刑20年。

男童的父親今天透過電話表示,在父親節當天得知殺子凶手遭輕判,感到非常傷心,但就算一命換一命,也已換不回兒子;男童母親則說,司法留他一命,就讓他活著,他會得到應有的報應。

根據判決書,住在桃園縣的23歲男子柯文展與同居女友因房租等細故起爭執,竟遷怒女友受託照顧的5個月大男童,於去年8月間以香菸燙傷他,再以手刀砍劈男童後腦勺及握拳毆擊頭部。

柯男施暴後,發現男童臉色及嘴唇發白,偕同女友將男童送醫,但男童仍因頭部外傷造成腦死及中樞神經衰竭不治。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柯男無殺人犯意,僅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判刑15年。

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嬰兒的頭部幼嫩脆弱,不當搖晃就足以造成腦部受創,遑論是加以攻擊,且柯男也坦承,知道若以手刀或拳擊男童頭部,可能會造成他死亡或重傷。

高院依男童傷勢,認定柯男下手甚重,毫無節制,縱使他無直接想殺男童的意思,但已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因此改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等罪,判刑20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