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輪椅族方便 路阻將在公園消失

被輪椅族視為公敵的「路阻」可望在公園消失。在立委楊玉欣要求之下,營建署昨(二十九)日同意研議將「禁止設立路阻」放入營建法規中,並對「安全性路阻」訂立標準規範。另,交通部也同意於八月底前清查全國省道「路阻」現況,並發函要求管轄單位配合改善。 楊玉欣昨日在立法院國會辦公室舉辦「路阻及無障礙營建法規相關議題討論會議」,邀請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副組長黃仁鋼、道路工程組副組長阮明正、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林福山、公路總局副總工程師賴常雄、科長孟伯鈞,以及生活勵樂活輔健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千障權益行動聯盟、漸凍人協會、中華民國按摩業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與會。 會中,身障團體對「路阻」問題遲遲不能解決而感到灰心,因為「路阻」設立的目的在於阻擋汽車、機車、自行車或是攤販車的進入,然事實上,「路阻」的設立卻妨害了坐輪椅者、推嬰兒車的家長、或是拄拐杖的老人「行的權利」,讓他們不能自由自在參與社會活動。更有甚者,路阻也造成了公共安全的問題,小到讓學齡兒童跌倒,大到妨礙救災進行,但這些問題,始終都不能解決。 千障權益行動聯盟表示,路阻的問題大都由地方政府在處理,但中央欠缺一套辦法來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比較好的辦法是在中央營建法規上明訂不得設立「路阻」,如要設立「安全性路阻」則須制定安全規範標準。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也表示,「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雖有就人行道、無障礙設施設有規定,但這些規定都沒有罰則,充其量只是一個指導性的注意規範,實際上對路阻問題的解決幫助甚小。 經過討論之後,楊玉欣做成三點結論,第一,營建署應於八月底前提出,將「禁止設立路阻」放入營建法規中,並對「安全性路阻」訂立標準規範,同時研究罰則設立之可能。其次,營建署有關「路緣斜坡」之規畫,應對應交通部「人行穿越道」之設計,同時,交通部「人行穿越道」之設計,也應考量營建署「路緣斜坡」之規畫。請營建署於八月底前提出檢討改善方案。第三,交通部應於八月底前清查全國省道「路阻」現況,並發函要求管轄單位配合改善。 楊玉欣國會辦公室主任李麗仙表示,不論是「路阻」或者是「車擋」都會為行動不便者帶來困擾,除了輪椅族,包括老年人或者是娃娃車遇到這些障礙設施,就無法進入。但現行法令,對於哪些地方應該設置「路阻」,哪些地方不能設置路阻,規定並不明確,因此楊玉欣要求全面禁設「路阻」,唯有一些例外地方可以設置「路阻」,經過兩個小時討論之後做成前述結論,並要求相關單位於一個月內回報細部辦法,但基本上,設置在公園的路阻,楊玉欣要求完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