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服貿 不適用政府採購公共工程

總統府國策顧問郝明義質疑兩岸服務貿易開放敏感基礎工程「罔顧國家安全」,經濟部澄清,兩岸服貿協議不適用於政府採購,我方開放的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僅限於促參案件,且陸資不得具有控制力。

經濟部說明表示,兩岸在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的開放承諾行業範圍相同。此外,服貿協議第3條明文指出服貿協議不適用於政府採購,政府工程範圍可不向對岸開放或予以限制,至於我方開放的公路橋樑及隧道管理僅限於促參案件,設有陸資參股上限12%,且要求不得具有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