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自籌財源 不足支應人事費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審計部今天說,101年度各縣市人事費占自籌財源比率約110.91%,大部分地方政府自籌財源不足以支應人事費支出。

審計部今天公布101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

審計部說,各直轄市及縣市,歲入歲出差短新台幣629億餘元。其中,直轄市5都差短609億餘元,差短最高的是高雄市,高達210億元;新北市居次,差短151億餘元;台北第3名,差短150億餘元。歲入歲出有賸餘者前3名分別為桃園縣、金門縣與花蓮縣。

另外,審計部指出,各縣市的人事費決算高達4716億餘元,占各縣市自籌財源4252億餘元的110.91%;各縣市人事經費占自籌財源比率,以澎湖縣的526.51%最高,台東縣454.49%居次,嘉義縣的335.24%居第3。

審計部指出,大部分地方政府人事費用負擔居高不下,自籌財源不足以支應人事費支出,施政計畫所需經費都要仰賴中央政府補助,各地方政府開拓財源的能力、成效不彰,亟待研謀良策,妥為改善。1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