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批徇私濫權 違憲違法必究

旺報【記者林琮盛╱綜合報導】 中共新任總書記習近平前天出席大陸《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大倡《憲法》精神。他呼籲捍衛《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並稱《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警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違法必究。 幹部憲法意識待提高 習近平更痛批有法不依、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法治不彰的種種弊病。 他說,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 習近平痛批,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習近平指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他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習近平的一番言論,主要仍依循十八大報告中的主旋律。 習近平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他指出,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提四要 改進領導方式 習近平進而提出「四要」:要堅持正確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 要堅持中共的領導,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利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