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與外國大學合設專班 5月受理

教育部今天(19日)在行政院政務會談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教育創新規劃進度。教育部表示,未來採試點方式,以分校、獨立學院、學位專班和學程等模式營運,其中學校和外國學校合作設立學位專班和學程,只需修改行政作業規定,希望4月完成修改程序,預計5月開始受理學校申請。 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教育創新,希望推動高等教育產業化。教育部19日在行政院政務會談報告指出,未來學校與外國學校的合作架構區,分為以外國學校為主體的設立分校、獨立學院模式,和以國內大學為主設立分校、獨立學院、學位專班和專業學程的模式。 教育部表示,設立外國大學分校牽涉修法,必須等「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立法通過後才能進行,不過和國外大學合作設置學位專班、專業學程只要修改內部作業行政規定即可,教育部預計4月完成檢修作業,最快5月受理學校申請。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說:『(原音)專業課程學程跟學位學程等等之類,這部份我們現在就會先走,這部份行政機關自己修法或者放寬裁量基準就可以走,我們希望4月以前完成內部檢修工作,就可以啟動,我們希望預定5月可以受理申請。』 教育部初期規劃68所績優學校與外國大學合作,包括頂尖大學、典範科大、和教學卓越學校等;教育創新推動目標是1年內至少設立5個、3年內至少有10個學位專班,3年內至少有5個合作設立的獨立學院,以及3年內至少有1所合作設立的外國大學分校或分部。黃雯玲表示,外國大學包括港澳大學,但不含大陸學校。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表示,教育創新以前瞻性、自由化和國際化3大理念出發,期盼吸引外國人才來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也指示,日後要以外國大學為主體設立分校、獨立學院的營運模式為推動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