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辦北部商港裝卸承攬業稽查
為提升港區作業安全,交通部航港局辦理「一○七年下半年度北部商港區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聯合稽查作業」,經現場稽查結果,仍有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項的情事,稽查人員已當場提醒業者應進行改善,後續將持續追蹤,以進一步改善情況。 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表示,此次聯稽作業是依據《商港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所訂《商港區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聯合稽查小組作業要點》,於每半年定期執行一次稽查或不定期抽查,稽查時間自今(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至三十日,邀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及臺灣港務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共同針對臺北港及基隆港商港區的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碼頭作業情形進行聯合稽查。 此次稽查結果,仍有業者未按船舶裝卸設施及作業環境詢問書,落實安全管理事項,所僱用堆高機操作人員,並未接受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及未確實填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設置報備書等情事,稽查人員除當場提醒業者進行改善,後續也將持續追蹤改善情況。 航港局強調,為落實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監督管理,此次聯稽作業同步執行工作場所必要的查驗,輔導業者改善從業人員工作環境,以強化業別管理,並督導業者落實港區作業安全、衛生等事項,透過源頭業者管理,以維護勞工安全及衛生工作環境,期能有效降低意外事故發生,進而提升港區作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