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風車抗爭事件懲處警員 劉政鴻力挺警方執行公權力

苑裡風車抗爭事件懲處警員 劉政鴻力挺警方執行公權力

回應外界質疑苗栗縣警局處理「苑裡反風車自救會」抗議事件過當,內政部和警政署懲處相關警界人員。而苗栗縣長劉政鴻則力挺警方依法執行公權力,並對相關人員遭懲處兩度表達強烈不滿。(彭清仁報導)

「苑裡反風車自救會」抗議民眾,以及少數學生日前因私自侵入英華威公司欲建置風力發電機的工地內,意圖干擾施工進度,苗栗縣警局執勤員警雖柔性勸導,但抗議者不但不願離去,還向警方挑釁,警方因此對不肯配合的民眾及學生依違反強制罪嫌處置。而外界也質疑警方的執法過當,包括警察局高層和基層警員,有多人遭到內政部和警政署的懲處,也讓基層警員的士氣大受打擊。而人在美國訪問的縣長劉政鴻,在得知消息後,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向內政部和警政署表達強烈不滿,當時署長王卓鈞希望劉政鴻返國後看完蒐證影帶再說。

七日劉政鴻一返回國內,也立即觀看蒐證影帶,看完後認為警員執行公權力並沒有錯,因此二度表達強烈抗議,同時力挺地方警察嚴正執法的立場。劉政鴻也指示副縣長林久翔前往慰問警員,為基層警員加油打氣;而議長游忠鈿也率十四位議員到警察局,也給警察局長曾義瓊和執勤員警們「送暖」,也表達支持警察局依法執行公權力。十多位議員表示,認同通霄分局依法展現公權力的決心,也希望抗議民眾能遵守國家所訂的法律,並透過適當管道來表示自己的不滿意見,而不是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