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蘇申請冤獄賠償 每人最高獲賠2千萬
新頭殼newtalk 2012.08.31 楊宗興/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蘇建和案今(31)日再更三審宣判無罪定讞,由於蘇建和三人自1999年8月即遭檢警羈押,直到2003年高院判決才獲得自由,因此外界也關心他們是否會申請冤獄賠償?蘇建和表示需要時間沈澱一下,會再和律師討論是否提出申請。根據計算,如果三人對遭羈押的11年去申請刑事補償,最多每人有機會拿到2000萬元的補償金。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捲入1999年發生的吳銘漢夫婦血案遭羈押達11年,期間還遭法院多次判處死刑,今天的無罪定讞判決也讓外界關心三人是否會申請冤獄賠償?
被問到這個問題,蘇建和表示還沒想過,他說相關法律程序他並不清楚,因此這部份仍要和律師討論後才有結果。
蘇案辯護律師蘇友辰則說,必須要拿到法院判決書後才能做出評估,不過若依去年修正的《刑事補償法》(原名冤獄賠償法)規定,蘇建和三人雖然有認罪自白,但其取供方式涉及刑求,所以蘇案三人也許有機會爭取到相關補償金。
蘇友辰強調,即便未來三人有可能拿到補償金,但義務辯護律師團仍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根據民間團體私下計算,若依《刑事補償法》規定遭羈押之賠償額度為每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以蘇建和三人遭羈押11年、約4000天計算,最多每人可拿到2000萬元的刑事補償金,不過由於三人曾遭刑求取得認罪的自白,是否會影響法院認定其申請補償的資格?這也剛好可以測試新法上路後,法院會如何面對這類申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