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治芬涉貪案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

雲林縣長蘇治芬被控向「璟美垃圾場」和「麥寮長庚醫院」承包商收賄案,台南高分院今天維持一審判決,再度以證據不足為由,判決蘇治芬等人無罪。檢方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之後,研究是否再提上訴。

蘇治芬今天親自到庭聆判,包括台南市長賴清德等民進黨人士,和數百名支持者都到場聲援。對於高分院判決無罪,蘇治芬表示,她本來就沒罪,絕對沒有對不起鄉親和支持者,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她還指控這起案件從頭到尾都是烏龍,呼籲千萬不要再用這種手段來打擊異己。

四年前,雲林檢調認定蘇治芬涉嫌向「璟美垃圾場」和「雲林長庚分院」工程承包商分別索賄,展開搜索拘提;為了證明自己清白、蘇治芬拒絕交保,一度還在獄中絕食抗議。

隨後,雲林地檢署將蘇治芬依貪污罪起訴,並具體求刑十五年,但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不服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二審宣判,還是維持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