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最新決議 變更法定性別不需手術
新頭殼newtalk2013.12.09 王立柔/台北報導
跨性別與陰陽人族群有福了!衛福部今(9)天下午針對「性別變更登記」議題召開會議,經過3小時的討論後,決議讓性別變更與醫療脫鉤,也就是有意變更法定性別者,從此不需要再作精神評估與摘除現有性器官的外科手術,至於其他配套措施,以及往後變更法訂性別的流程到底要怎麼走,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將督促內政部戶政司邀集專家學者、相關團體召開會議來決定並落實。
內政部2008年針對「戶政機關受理性別變更登記」的認定要件,發函確立原則,表示欲更改法定性別的人,一定要拿到2位精神科醫師的評估鑑定書,並摘除現有性器官;女變男就要動手術摘除陰莖和睪丸,男變女則必須動手術摘除乳房、子宮、卵巢。
但許多跨性別者與陰陽人等相關民間團體、倡議者,認為性別不該以傳統性別認定(Sex)的方式來判斷,而應該依據心理性別認定(Gender),更主張強制手術是一種迫使當事人喪失生育能力的酷刑,應該廢除,由當事人自主認定為原則,而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建議「放寬變性人性別判定」,不過,衛福部今年10月仍以「未取得社會共識,不宜貿然實施」為由回絕,今天則又邀集專家學者、精神科和婦科醫師、相關民間團體召開會議,現場共20多人。
其中,亞東醫院的精神科醫師馮榕發言時,並未針對手術的部分講述意見,但強調性別變更認定前的醫療精神診斷很重要,表示有不少人變更性別之後都會後悔,甚至更有適應不良而自殺的案例。
對此,北台TG姐妹聯誼會召集人葉若瑛氣憤地說,像林國華、蔡雅婷2位約莫都是在10年前自殺的跨性別者,適應不良並不是他們的問題,而是社會的問題,在現行精神評估和性別重置手術的雙重規定下,加上本來就稀有的相關醫療資源日漸匱乏,許多跨性別者因為經濟、身體等因素無法達到官方要求的標準,而無法取得心目中想要的法定性別,才導致在社會上生存不易。
葉若瑛強調,跨性別者要求的不是什麼特權,只是希望至少廢除強制手術的規定;她也呼籲衛福部勿再推託,人權議題並不需要社會共識;台灣TG蝶園代表高旭寬也指出,跨性別者若有適應障礙,精神科醫師應協助,而非阻撓他們更改法定性別。
由於這場會議的討論不斷離題,除了馮榕醫師長篇大論性別變更規定的相關「歷史」外,與會人士更一度聚焦在變性手術前置作業的細節,而非變性手術的必要性,綠黨性別支黨部代表王鐘銘不只一次發言提醒,想把重點拉回來;施明德文化基金會董事陳嘉君也指出,她不希望再開這種虛耗、沒有結論的會議,何況之所以會有這場會議,就是因為兩公約人權諮詢小組認為,內政部2008年的函令違憲,更違反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5條「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施以酷刑」、馬政府2009年簽訂的兩公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等,因此,要求內政部馬上撤銷這道函令,就是最簡單的訴求。
會議進行到將近下午5點,在綜合與會人士各方意見,尤其是高師大性別所所長蔡麗玲教授的建議下,衛福部終於更新了對性別變更認定的立場,由會議主席、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陳快樂作出決議,也就是「性別變更登記不需要醫療認定的要件」,無論是精神評估或外科變性手術,至於其他配套措施如年齡限制等,以及更改法定性別的流程,至於以後到底要怎麼進行,衛福部會請內政部戶政司再邀請相關團體、專家共同討論並落實結論。
陳快樂也補充表示,若有意更改法定性別的個案本身有精神疾病,還是要先經過醫師診治,並不是說任何人隨意要更改都可以。
此外,雖然促成此結論的蔡麗玲教授,本身是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委員,但今天她是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意見並不代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因此,「性別變更與醫療脫鉤」的決議算是衛福部的立場,而非衛福部和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共識,但陳快樂指出,該決議將會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該委員會應會監督內政部後續召開會議的期程、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