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放寬標準 實習醫生納勞基法

一百多名醫師及醫學院學生於五一勞動節走上街頭,捍衛基本勞動權,要求納入勞基法保障。衛生署昨(二)日明確回應,支持實習醫學生(尚未畢業的醫學生)與實習醫生(已畢業但尚未考取執照)納入勞基法保障。同時衛生署也將於下周一開會討論是否近一步落實至住院醫師。 醫護人員的工時近日倍受討論,包含醫勞盟等團討高聲呼籲避免醫師過勞,醫師應納入勞基法保障。衛生署將於下周一開會,針對醫師納入勞基法等議題進行討論。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衛生署絕對支持實習醫學生與實習醫師納入勞基法,並依據,勞基法第八章「技術生」的規範予以保障。 對於住院與主治醫師是否一併納入勞基法,衛生署仍持保留態度。石崇良指出,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涉及醫院照護品質與醫師訓練等問題,如果要納入勞基法,必須要有適當配套措施。 由於住院醫師是訓練為合格主治醫師的必經道路,一旦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每月工時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八小時的規範,住院醫師是必會面臨訓練時數縮水的問題,屆時是否延長訓練時間,或影響病患的照護品質都是必須嚴肅考慮的議題;這些都是未來需要考量的配套措施。 對於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衛生署態度更為保守。石崇良指出,主治醫師涉及對病患的承諾與責任,不宜納入工時規範。 為解決醫師勞動權,衛生署將於下周開會就責任制、彈性工時以及輪班空窗期對照護品質的衝擊進行討論。